台灣多次酒駕送貨員 掰壞腳銬 法院:三個月有期徒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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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桃園呂姓送貨員4度酒駕被逮,酒測值高達0.91,由於不滿落網,在警局戒護區時,竟用蠻力接連掰彎3副金屬製的腳銬,導致變形毀損;法院審酌,呂只因怒氣無處宣洩,就破壞腳銬,這造成公務員安全出現疑慮,依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他3月,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呂男(40歲)去年10月6日在龜山區住家喝完藥酒騎車出門,沒來得及等酒退的他被龜山分局攔查,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.91毫克,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;酒駕部分,法院以他過去已有3次酒駕紀錄,仍漠視公眾安全、素行不良,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、併科5萬元罰金。

而呂當時被派出所逮捕,移送分局偵查隊等待移送時,因酒醉又氣憤下撿起戒護區的腳銬,使盡蠻力接連掰彎3副腳銬,但他本身腳上腳銬仍鎖住;警方移送後才驚覺腳銬變形毀損,調監視器查看才發現是他的所作所為。

警方將證物、監視器畫面等一併函送後,檢方認為呂犯嫌明確,依妨害公務毀損公務上掌管物品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呂卻否認罪行,稱:喝醉不記得發生什麼事。

示意图:醉酒送货员用蛮力掰弯脚铐,警調監視器查看才發現是他的所作所為。(图/取自PIXABAY)

法院認為,呂男因酒駕被捕怒氣無處宣洩,在戒護區內任意破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腳銬,顯然漠視國家公權力,造成公務員安全出現疑慮,國家更需要以國庫收入支出維修該物,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,判處呂男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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