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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1名39歲戴姓男子,30日晚間面對警方圍捕時,因不想再被關進監獄,於是持槍對峙,警方在外守候30分鐘後,他留下一封遺書,隨即朝頭部開槍自盡;事後家屬同意器官捐贈,但經醫師檢驗後發現,戴男遺體有毒品反應,因此遭到婉拒。
經過調查,10月30日晚上8點30分,警方掌握戴男持有槍械,還得知他的藏身之處,隨即率隊前往現場逮人,面對這般窘境的戴男選擇將大門反鎖,與警方展開對峙,警方要求棄械投降,戴男則回:「給我30分鐘整理物品。」,沒想到他卻寫下遺書,然後舉槍對頭自轟。
警方聽聞槍響後立即衝進屋內,戴男已然倒臥血泊之中,警員立刻協助他送醫救治;戴男到院時意識尚存,但傷勢過重,家屬聽完醫師說明後,決定放棄治療並將戴男的器官捐贈;31日晚間時分,臺中地檢署辦理器官捐贈作業時,赫然發現戴男經抽血檢驗後,血液中殘留毒品反應,因此檢察官不同意器捐,僅宣告戴男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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